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以及省委十二屆八次全會精神,圍繞“四新”主攻“四化”,堅持“需求導向、產業主線、分層實施、全程培育”,以推進農民教育培訓提質增效為核心,以服務農民學員服務產業為宗旨,大力開展高素質農民培育,促進農業現代化和鄉村振興提供人才支撐。根據《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貴州省2021年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默農辦發【2021】45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21農民教育培訓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為抓好高素質農民培育五個要素建設,經6月25日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會研究,決定公開遴選農民教育培訓公益機構1個、田間學校1 所、共享師資5-10人、實訓基地3-5個,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農民教育培訓公益機構
1.對象:遵義全市范圍內的農民教育培訓承擔部門(農廣校)、職業學院(校)、黨校、農科所等。
2.條件:能承擔和愿承擔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公益單位
(二)田間學校
1.對象:遵義全市范圍內的農業龍頭企業、現代農業產業園區、農民合作社、農業科技示范基地、農業協會、行會、社會培訓機構等。
2.條件:一是優秀農業主體身份;二是有較好的教育培訓軟硬件與農民教育培訓經歷;三是有一定規模的農業產業;四是和農業農村部門有良好合作記錄;五是負責人有較強的發展意愿和較強的協調能力;六是自愿在農業農村部門指導下承擔農民教育和培訓任務;七是自愿協助農業農村部門,承擔農民教育培訓日常關聯工作,承擔轄區實訓基地、共享師資、農民核心學員管理和應用等工作。
(三)農民教育培訓實訓基地
1.對象:遵義全市范圍內的農業產業園區、壩區、農業企業等農業主體。
2.條件:具備一定規模的實訓場地和農民教育培訓專業相適應的設備設施,產業優勢明顯、技術領先,符合農民教育培訓實訓的特點和規律;實訓基地負責人熱心公益事業,自愿協助農業農村部門和田間學校承擔農民教育培訓的實訓等工作。
(四)共享師資
1.對象:遵義全市范圍內的有一定農業專長的“土專家”、現任培訓教師、農技推廣服務人員、產業技術服務體系專家。
2.條件:一是在農民教育培訓某課程方面業務能力強,有專長;二是學員滿意度和評價高;三是自愿在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指導下,承擔農民教育培訓授課和相關工作;四是能支持配合總體工作,能適度跨區域提供農民教育培訓教學服務;五是對學員、對產業,有持續指導、跟蹤的能力和熱情。
二、遴選認定流程。
采取發布公告、自主申報、審查核實、擇優認定、上報備案程序公開、公平、公正遴選。
三、認定后的待遇與管理
(一)農民教育培訓公益機構、田間學校:
1.田間學校由市農業農村局授牌,有效期三年。農民教育培訓公益機構不予發牌,參照田間學校進行管理。
2.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培訓任務且培訓效果差的當年取消資格。
(二)共享師資:
1.市農業農村局頒發聘書,聘書有效期兩年;可面向全省農業農村部門主導的農民教育開展培訓授課并領取相應課酬(授課費標準可參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黔財行〔2017〕119號)第十條執行);針對全省共享師資,根據開展工作的情況及做出實際貢獻作為職稱評審的依據之一,并在農業農村部門的相關評優選先上優先推薦和適當加分。
2.不服從市農業農村局、農民教育培訓公益機構、田間學校的安排參與農民教育培訓,培訓后學員測評滿意度、評價度低于85%和不參與學員、核心學員跟蹤服務的師資當年解聘。
(三)實訓基地:
1.市農業農村局授牌,有效期三年。
2.接受農民教育培訓公益機構、田間學校指定的高素質農民培育學員實訓工作,自愿協助學員、骨干(核心)學員跟蹤服務技術培訓實訓工作。
四、認定后工作職責
1.農民教育培訓公益機構、田間學校:自愿在市農業農村局安排下承擔農民教育培訓任務;協助市農業農村局承擔農民教育培訓日常關聯工作,承擔轄區實訓基地、共享師資、農民核心學員管理和應用等。
2.共享師資:自愿在市農業農村局、培訓機構的安排下承擔農民教育培訓授課和相關工作;對學員、對產業,開展持續指導、跟蹤服務。
3.實訓基地:自愿在市農業農村局、農民教育培訓公益機構、田間學校的指導下開展農民教育培訓實訓,為學員、骨干(核心)學員提供觀摩 、實訓場所。
五、申報時間:2021年6月30日至7月6日。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珊珊
聯系電話:085127588057????
郵箱:348349615@QQ.com
附件1:貴州省農民教育培訓田間學校(公益機構)申報書.docx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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