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市農議復字〔2016〕6號 簽發人:陳國橋
遵義市農業委員會對市四屆人大六次會議
第16117號建議的答復
明方剛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盡快完善農業保險制度》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對我市農業保險工作的關心和支持?,F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一、遵義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現狀
農業是弱質產業,也是比較效益低的產業,它面臨著兩種風險:一是自然風險,受自然災害影響大;二是市場風險,農產品受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很大。因此,對農業開展政策性保險十分必要。2013年以來,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市開展了種植業:水稻、玉米和養殖業:能繁母豬保險,對特色農產品:茶葉、中藥材、辣椒等,以及育肥豬、肉羊等實施了保險試點。種植業保費負擔比例:中央財政40%,省級財政25%,市級財政4.5%,縣級財政10.5%,農民自籌20%。養殖業保費負擔比例:中央財政50%,省級財政12%,市級財政9%,縣級財政9%,農民自籌20%。目前,我市水稻投保率50%左右,今年力爭達60%;玉米、能繁母豬投保率40%左右,今年力爭達50%。
二、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制度
(一)逐步擴大農業保險的范圍,積極推進地方特色農產品保險,開展新型農業保險試點。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提供保費補貼的品種從水稻、玉米、能繁母豬擴大到特色農產品、牲畜產品。按照“鼓勵創新、試點先行、逐步推廣”的原則,鼓勵支持因地制宜開展地方特色優勢農、林、畜產品、牛、羊、茶葉、精品水果等保險,探索開展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將傳統保物化成本的損失保險向保市場風險的價格保險、天氣指數保險、產量保險、產值保險拓展。建立農業補貼、涉農信貸、農產品期貨與農業保險聯動機制。不斷滿足廣大農戶特別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保險需求。
(二)落實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有關政策。2016年,取消水稻和茶葉“基本保險+補充保險”模式,在中央財政保費補貼比例不變的情況下,將農戶承擔比例從20%調減到15%,下調的5%由省級財政承擔。對于自愿參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個人自繳15%的保費,從切塊到縣的財政扶貧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
(三)完善制度。
1.完善農業保險專項工作經費管理。各農業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貴州省農業保險工作經費使用和管理暫行辦法》(黔府金〔2015〕12號)文件規定提取的農業保險專項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建立農業保險監管信息服務平臺、業務開展、宣傳培訓、委托管理費等開支
2.建立農業保險監管信息服務平臺。省農業保險工作聯席會議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省擔保公司開發建立農業保險監管信息服務平臺,統一全省農業保險承保、理賠、保費補貼等數據口徑和標準,為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及農戶提供信息服務。
3.建立農業保險產品條款費率動態調整機制。貴州省保監局按照“保本微利”原則,根據各農業保險經辦機構近年來農業保險的經營情況,通過降低費率、擴大保險責任、增加保險金額等措施,建立對全省農業保險產品費率、保險金額、保險責任等動態指標的調整機制。
4.完善定損理賠機制。各農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完善農業保險24小時報案制度,簡化理賠流程,加快理賠速度。抓好農業保險理賠糾紛裁定工作,建立專家庫,規范裁定程序。加強全省農業災害風險數據庫建設,進一步提高農業保險定損理賠的合理性。嚴格按照農業保險合同的約定,根據核定的標的的損失程度足額支付應賠償的保險金。
2016年8月9日
(公開發布)
(聯系人:猶世政;聯系電話:2313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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